克隆他人银行信息 伪造信用卡来消费
克隆他人银行信息 伪造信用卡来消费
一对夫妻购买了伪造信用卡的设备,在深圳伪造信用卡然后运到香港销售,短短两个月,伪造信用卡成品332张。昨天,深圳中院开庭审理该案,四名出庭受审的被告人当庭均表示认罪。
据指控,2005年5月,被告人赵仙君和丈夫朱惠霖(香港人,在逃)商定在深圳伪造信用卡,然后运到香港进行销售。朱惠霖、赵仙君夫妇购买了用于伪造信用卡的设备,先后在罗湖区沿河路某小区和北斗路某花园租下出租屋,作为制造假信用卡的地点,并雇请被告人沈峥、罗剑雄、赵雷荣等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。赵仙君向沈峥传授了伪造信用卡的方法,并指使赵雷荣在深圳火车站等地接收半成品信用卡,交给沈峥用于伪造。沈峥伪造好信用卡后,将伪造的信用卡交由香港人罗剑雄和赵雷荣分发给他人。
自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,赵仙君、朱惠霖通过手机、电脑等途径,向沈峥提供用于伪造信用卡的他人个人银行信息364条,沈峥将该信息输入电脑并通过读卡器输入半成品卡内,再用打卡机将卡号打到相应卡上,最后再进行高温烫金。通过这种方式,该作案团伙共伪造信用卡成品卡332张,这些卡片均为翻版他人已有的信用卡信息而制成,具有消费功能。沈峥按照赵仙君、朱惠霖的要求,将伪造的信用卡一部分交给罗剑雄带回香港分发,一部分则交给赵雷荣在深圳分发给他人,另一部分由其本人邮寄到广州、厦门等地。
该案被侦破后,赵仙君等四名被告人被抓获,朱惠霖则在逃。昨天,公诉机关以伪造、变造金融票证罪对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,并认为情节特别严重。四名被告人当庭认罪,但同时都将主要责任推到在逃的朱惠霖身上。赵仙君也不承认自己是主谋,她称她丈夫才是真正的幕后老板。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。